2024-02-08
尊敬的客户:
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合规用卡,根据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相关要求,即:现金分期、现金分期随借随还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理财、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其他违规领域。我行自2024年3月24日起,调整信用卡现金分期、现金分期随借随还资金消费、转账等功能,具体如下:
1.现金分期、现金分期随借随还资金不支持购房、投资理财、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其他违规交易,如有违反意图,将导致交易失败。
2.相关资金放款后,如转账使用,客户需通过“中国银行APP”专用入口操作转账,具体位置:信用卡-分期服务-分期资金转出。相关资金转入账户需为非同名(非本人姓名)的他行(非中国银行)借记卡。
3.以上调整适用于2024年3月24日起新申请的信用卡现金分期、现金分期随借随还交易,此前已申请但未结清的交易不受影响。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建议,可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6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