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名称
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利率
按照中国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相关费用
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应是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拥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注册文件;
2.借款人须经中国银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
3.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
5.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
6.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提交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证明等。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3.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经银行内部审查同意的,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5.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
7.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提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