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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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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本行《公司章程》,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本行的战略方针、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依本行《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重大方案,聘任或解聘本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审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架构及重要分支机构设置,审定本行公司治理政策,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及重要奖惩事项,听取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并检查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等。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从不同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本行高度重视董事多元化构成,持续提升董事会专业性,根据本行战略规划、经营活动情况、股权结构等优化董事会构成,更好实现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本行制定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明本行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根据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本行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监管要求、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任期等。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定期重检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每年年报披露董事会组成情况(包括各位董事的性别、年龄、任期等)。

目前,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3名,除董事长外,包括1名执行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本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达三分之一,女性成员占有一定比例,地域跨越中国内地香港澳门、欧美、非洲,专业涵盖经济、金融、会计、法律、科技、管理等领域,在各自专业领域都具备较高声望。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的副主席也由独立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规定,且符合本行制定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成员专业性

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除执行董事均为银行业专家外,本行非执行董事曾在财政部、外管局等金融监管政府机构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澳门国际银行等银行保险机构任职,独立董事中让•路易•埃克拉先生曾任非洲进出口银行行长兼董事长十年,乔瓦尼•特里亚先生为一名经济学家并曾任意大利经济财政部部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成员。

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除上述一般行业经验外,非执行董事楼小惠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为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

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其中,本行董事会风险政策委员会副主席让•路易•埃克拉先生在花旗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工作期间曾为该行的信贷管理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崔世平先生担任澳中致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并负责管理公司风险控制部门,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刘晓蕾教授的研究方向涵盖风险管理领域。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及其本行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发展
委员会
企业文化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政策
委员会
人事和薪酬
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
葛海蛟 主席          
林景臻   成员   成员    
张勇 成员   成员 主席    
张建刚 成员   成员      
黄秉华   主席   成员 成员  
刘辉 成员     成员    
师永彦 成员 成员     成员  
楼小惠 成员         成员
廖长江 成员   成员   成员 主席
崔世平   成员   成员 主席 成员
让•路易•埃克拉 成员 成员   副主席    
乔瓦尼•特里亚 成员 副主席 成员     成员
刘晓蕾 成员   主席 成员 成员 成员

本行董事简历如下:

 

葛海蛟 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3年4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
      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国防科技工业工作委员会书记、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执行董事。此前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辽阳市分行行长、大连市分行副行长、新加坡分行行长、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悉尼分行海外高级管理人员、黑龙江省分行行长等。
      199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国际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具有高级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职称。

林景臻 执行董事、副行长

自2019年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8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87年加入本行。2015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金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等职务。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2年4月兼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2000年获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勇 非执行董事

自2023年6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非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2002年11月至2017年8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副总经理、对外信息处处长。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张建刚 非执行董事

自2019年7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秘书长,金融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在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编辑部干部。1995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干部。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获法学学士。2002年12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管理学硕士。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黄秉华 非执行董事

自2022年3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2年3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历任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综合处处长。2000年7月至2014年8月在财政部企业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企业三处处长、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处处长、企业运行处处长、综合处处长。1996年2月至2000年7月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与资产统计司和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刘辉 非执行董事

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95年以来,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寿险)、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金融及私营企业发展部。2007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曾兼任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监事,及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剑桥大学博士。

师永彦 非执行董事

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1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光大集团非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挂职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部研究支持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综合处副处长、调研员。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洗钱处干部、副处长。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博士。

楼小惠 非执行董事

自2024年4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24年4月,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自2001年至2017年,历任财政部办公厅副处长、处长、新闻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廖长江 独立董事

2019年9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1984年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1985年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并为香港执业大律师,1992年获新加坡讼务及事务律师资格。2012年至今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2013年4月担任香港赛马会董事,并于2023年5月至今担任香港赛马会副主席, 2014年11月至今担任恒隆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获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2019年1月至今担任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主席,2023年3月获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2004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14年获授勋银紫荆星章及2019年获授勋金紫荆星章。获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复核审裁处主席及香港学术及资历评审局主席。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分别于1982年和1985年获经济学荣誉理学士学位及法律硕士学位。

崔世平 独立董事

自2020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澳门新域城市规划暨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市大昌管桩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及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澳门中华总商会副理事长、澳门建筑置业商会副会长。1994年任濠江青年商会会长。1999年任国际青年商会中国澳门总会会长。2002年至2015年任澳门特区政府房屋估价常设委员会主席。2010年至2016年期间任澳门特区政府文化产业委员会委员、副主席。目前担任澳门国际银行独立董事。崔世平先生为澳门特区政府注册城市规划师、土木工程师,美国加州注册土木工程师及结构工程师(高工级),1981年获华盛顿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1983年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土木工程硕士学位,2002年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博士学位。

让•路易•埃克拉 独立董事

自2022年5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非洲经济研究联合会(AERC)、非洲出口发展基金(FEDA)等多个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同时担任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的创始人。自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位于埃及开罗的非洲进出口银行的行长兼董事长。此前,先后担任该行执行副行长以及第一执行副行长。在其领导下,该行先后获得惠誉国际、穆迪、标准普尔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并多次荣获多家知名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以及卓越奖。在1996年加入非洲进出口银行之前,曾于多家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包括:花旗银行阿比让分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国际金融机构事务;科特迪瓦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总经理;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国别经理以及位于泽西岛的金融咨询公司DKS投资公司合伙人。他连续四年当选全球进出口银行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网络系统(G-NEXID)的荣誉主席。2011年,获《新非洲人》杂志评选为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年,荣获《非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终身成就奖”。2016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国家荣誉勋章。拥有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让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乔瓦尼•特里亚 独立董事

自2022年7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其在宏观经济学、价格政策、经济发展政策、商业周期与增长、公共投资评估与项目评估、机构在增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犯罪经济学与腐败经济学、服务业与公共部门经济学等领域拥有40余年的学术与专业经验。1971年于罗马第一大学获得法学学位,毕业后先后担任罗马第二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副教授、教授,并于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间担任该学院院长,此后卸任院长职务,并于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任命为意大利孔特政府经济财政部部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理事会成员。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意大利德拉吉政府经济发展部顾问。同时,还担任罗马第二大学荣誉教授并自2022年1月起担任埃内亚生物医学技术基金会董事长。其过往的专业与学术任职还包括:1987年至1990年期间任意大利财政部专家和意大利预算部“公共投资评价小组”成员,1986年于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院担任访问学者,1998年至2000年期间任世界银行顾问,1999年至2002年期间任意大利外交部(发展合作总署)顾问,2002年至2006年及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任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意大利政府代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信息、计算机和通讯政策委员会(ICCP)副主席及创新战略专家组成员。2000年至2009年期间任罗马第二大学经济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至2016年期间任意大利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刘晓蕾 独立董事

自2024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2022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18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担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担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担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1995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博士学位。刘晓蕾女士的研究方向涵盖了公司金融、会计学、风险管理、金融市场等领域,入选2022年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研究成果曾荣获多项国内外奖项。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本行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

1、战略发展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可能影响本行战略及其实施的因素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 对本行年度预算、战略性资本配置(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收益平衡政策)、资产负债管理目标以及信息科技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对各类金融业务的总体发展以及海内外分支机构的发展进行战略协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海内外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增加资本金、减少资本金等做出决定;
  • 负责本行重大投融资方案以及兼并、收购方案的设计、制订;对本行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议本行绿色信贷战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本行绿色信贷战略实施和达标;
  • 制定本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审议普惠金融业务年度经营计划、考核评价办法等,并监督普惠金融各项战略、政策、制度的实施。

2、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审议本行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政策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上述规划、政策等的实施;
  • 督促管理层检视评估本行价值观践行情况,推动价值理念体系的细化分解、推广普及、教育培训、落实实施;
  • 督促管理层建立企业文化工作评价体系,监督、评估本行企业文化发展实施执行情况;
  • 审议本行员工行为准则并督促管理层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
  • 审议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目标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审议本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有关的发展规划、政策、报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识别、评估及管理重要的ESG相关事宜,建立合适及有效的ESG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 定期听取本行企业文化建设、ESG、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的情况报告。

3、审计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审议高级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及规定;
  • 审查外部审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审查年度审计计划及管理建议;
  • 审批内部审计章程、规划,年度审计重点,年度检查计划及预算;
  • 评估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履职情况及工作质效,监督其独立性遵循情况;
  • 提议外部审计师的聘请,续聘及相关审计费用;
  • 提议任命解聘总审计师,评价总审计师业绩;
  • 监督本行内部控制,审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中重大缺陷,审查欺诈案件;
  • 审查员工举报制度,督促本行对员工举报事宜做出公正调查和适当处理。

4、风险政策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职责;
  • 审订风险管理战略、重大风险管理政策以及风险管理程序和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查本行重大风险活动,对可能使本行承担的债务和/或市场风险超过风险政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单笔交易风险限度或导致超过经批准的累计交易风险限度的交易正确合理地行使否决权;
  • 监控本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议本行风险管理状况,对本行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机构履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定期听取来自上述部门的汇报,并提出改进要求。

5、人事和薪酬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协助董事会审订本行人力资源战略和薪酬战略,并监督其实施;
  • 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进行年度审查,并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研究审查有关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筛选标准、提名及委任程序,并履行其提名、审查和监控职责;
  •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就出任董事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议并监控本行的薪酬和激励政策;
  • 制订本行高级管理层考核标准,并评价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绩效。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界定;
  •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 审核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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