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积极采用各种先进技术,推动创新开放式服务平台的建设,突破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根据日本2017年5月施行的《银行业务部分修正法》的规定,我行制定 “与电子支付服务运营商协作的方针”如下:
中国银行东京分行与电子支付服务运营商协作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目前暂未开展与电子支付服务运营商的合作。
未来,我行会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积极推进提供此类服务。 |
以上方针如有更改,我行会及时通过网站等信息渠道进行公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京分行 2018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