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信用证开立
产品说明
信用证开立指我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书面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列明的各项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向出口商履行付款义 务。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银行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价;
2.保证货物安全。通过开立信用证,可将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的安全性更有保证,通过对单据和条款的约束,有效控制 货权、装期及货物品质;
3.减少资金占压。就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而言,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收费标准
按照我行有关规定确定的收费原则和费率执行。
适用客户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国际贸易进口商。主要源于对以下因素的考量: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束以增强贸易的安全性;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要求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需要。
申请条件
1.在我行开立公司账户;
2.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官方证明文件;
3.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审核无误后,要求客户存妥保证金或占用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并据此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至我行要求付款或承兑;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
5.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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