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出口押汇
产品说明
出口押汇指出口商发出货物并提交信用证或合同项下有效单据后,我行凭单据向其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
产品功能
可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短期融资需求。可分为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D/P托收押汇、D/A托收押汇等。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出口商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货款,从而加快资金周转。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更加简单便捷。
3.改善现金流。出口商可以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4.节约财务费用。出口商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灵活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5.降低授信门槛。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出口押汇,即使出口商未在我行核有授信额度,也可办理出口押汇。
收费标准
融资利率由我行结合本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及费率管理规定,在与客户协商的基础上确定。
适用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需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存在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发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1.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和D/P托收押汇,出口商应在我行核有授信额度。
2.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如不能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授信准入条件等同于单证不符押汇;如可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则不受出口商客户信用状况和其他授信准入条件的限制。
3.对于D/A托收押汇,出口商应在我行核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及押汇申请书;
2.我行经审核无误后,签署押汇业务确认函并将押汇款项划入出口商账户;
3.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或指定行、或托收项下代收行)索汇;
4.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或托收项下付款人;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温馨提示
1.客户需向银行(通常为通知行或议付行)提出正式的出口押汇申请书;
2.用证项下的押汇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3.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无法办理出口押汇;
4.申请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应尽量提交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
5.如果客户希望通过出口押汇进行融资,最好避免出现以下情况:
(1)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单据;
(2)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单据;
(3)转让信用证;
(4)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5)提交存在实质性不符点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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